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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省發改委網站
3月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20〕21號,以下簡稱《辦法》)。為進一步推動新出臺政府規章的貫徹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就《辦法》進行了解讀說明。
一、《辦法》出臺背景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部署實施了一大批政府投資項目,為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但一些問題和矛盾也隨之暴露出來,影響了政府投資質量和效益。同時,2015年我省大力推動“放管服”改革以來,政府投資管理模式和制度發生了巨大變化,現行的《甘肅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已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急需出臺政府投資管理新制度。2019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政府投資條例》,為我省提供了根本遵循,出臺甘肅省政府投資管理新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
二、《辦法》框架內容
《辦法》嚴格對照《政府投資條例》七章39條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各項條款,確保合法合規,更具可操作性、實用性和精準性?!掇k法》共分七章、62條。
第一章總則,分為11條,主要闡述制定《辦法》的目的,明確了政府投資的定義和范圍、使用領域和原則、投資類型、法人制和代建制管理、工程咨詢服務和在線平臺應用等內容。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為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第二章政府投資決策,分為16條,主要明確政府投資統籌管理、項目生成和要素保障等內容,對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審批程序、權限劃分和審批時限等作了詳細規定。
第三章政府投資年度計劃,分為10條,主要明確政府投資年度計劃內容、申報條件、安排原則、資金申請和審查重點,以及財政預算、資金績效、省預算內基建資金管理等內容。
第四章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分為12條,主要對項目招投標、合同、開工、變更、工期、竣工驗收、財務決算、產權、后評價等實施階段各環節作了規定。重點明確項目投資概算控制責任主體,以及超概算調整的原則和程序等。
第五章監督管理,分為8條,主要規定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中,項目單位、投資主管部門、財政審計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部門監督職責,并明確了項目信息共享和公開、信息監督等其他事項。
第六章責任追究,分為4條,主要明確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部門、項目單位法律責任,以及預算執行責任和刑事責任等。
第七章附則,1條,主要對辦法施行期限作了說明。
三、《辦法》主要特點
一是《辦法》形成了全省投資管理制度化的完整框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省2017年7月19日出臺《甘肅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17〕123號);2018年12月25日出臺《甘肅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甘辦發〔2018〕82號)。此次《甘肅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出臺,使我省各類投資項目的管理和有關專門領域的管理均有了規范性文件依據。
二是《辦法》堅持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政府投資必須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主要投向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公共領域,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不與市場主體爭利;安排政府投資資金時,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不設置歧視性條件,不干擾市場公平競爭。發揮政府投資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鼓勵社會資金投向公共領域,有效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三是《辦法》體現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補短板的迫切要求。政府投資資金主要用于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農業農村和扶貧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重大科技進步和創新發展、社會管理、國家安全等領域,這些領域政府負有供給責任和義務,也是我省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迫切需要加快補齊的短板領域。政府投資將對優化供給結構起到關鍵性作用,并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四是《辦法》適應了中央和全省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新形勢。政府投資項目依托甘肅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審批、并聯辦理,對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的項目,部分擴建、改建項目以及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在依法依規原則下,可以開辟“綠色通道”,簡化需要報批的文件和審批程序。
五是《辦法》貫徹了黨中央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的決策部署。政府投資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支狀況相適應,堅持量力而行,嚴控地方政府債務,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籌措資金,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同時,嚴格控制投資概算,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確需增加投資的,按照“先評估、后定責、再調整”的原則進行處理,如項目單位擅自增加投資,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六是《辦法》健全了政府投資全方位全過程管理制度。從謀劃、儲備、決策、實施、監管、竣工、驗收、后評價等全生命周期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前后延伸至項目建設依據的發展建設規劃和項目建成后的財務、資產處理;左右銜接至其他部門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公共管理事務,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立體的政府投資管理鏈條。
文件鏈接:《甘肅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